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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对全县无牌无证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
作者:
张洁
文章来源:
农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7
为深入有效、彻底整治我县无牌无证拖拉机,使整治工作与全州同步。根据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山州农业局《关于切实加强和深化全州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限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通知》(文公交
[2007]9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当前工作情况,2007年9月4日下午,县农业局组织相关乡(镇)农技站及县农机监理站负责人共10人召开紧急会议,对全县无牌无证拖拉机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一、
各乡(镇)农技站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前两个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以解决清理整治中由单个部门力量难以化解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扭转当前清理整治工作滞后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与全州同步。
二、
县农机监理站、各乡(镇)农技站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和当地公安派出所的沟通,及时通报清理整治工作情况,争取公安交警和派出所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县农机监理站要主动与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对尚未申报登记注册的拖拉机户主,联合公安交警向拖拉机户主发出限期落户挂牌通知书。
三、
县农机监理站要根据乡(镇)农技站提供的申报登记、落户拖拉机数量多的情况,本着就地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力量上门服务。
四、
县农机监理站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继续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
[2007]119号文件和县政府办公室砚政办发[2007]8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各种搭车收费。
五、
尚未开展拖拉机排查摸底、清理登记的乡(镇),农技站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车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拖拉机排查摸底、清理登记工作,并将清理结果登记表和汇总表于
2007年9月10日下午17:00以前报县局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已开展排查摸底、清理登记工作的乡(镇)再进行一次复查清理,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复查清理结果上报时间同上。
六、
各乡(镇)农技站、县农机监理站要严格按照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牌无证机动车清理整治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如因工作不力,执行政策不彻底,致使整治工作滞后,未能完成整治任务影响全县整体工作的,将追究站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
县农机监理站每次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时,要与公安交警统一核实,做到上报数据准确无误,工作情况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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