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源安全及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2008年10月8日,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局和县水务局配合的联合调查组,对我县路德、回龙、弯里坡以及白龙山4个县城饮用水源地及乡镇级11个饮用水源地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清查。
砚山县已划定饮用水源地4个,编制的《云南省砚山县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待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4个县城饮用水源地和未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11个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标志尚未设立,水源水质经砚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符合饮用水源的要求,仅有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去年,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回龙水库、路德水库进行了五次常规监测,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经砚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弯里坡、白龙山水库水库水质的pH、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等31个项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的要求,仅有汞、高锰酸盐指数两个项目影响水质为Ⅲ类水,其它所有指标皆达到Ⅱ类标准。
目前砚山县经调查的饮用水源地周边无任何厂矿和企业,无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无尾矿库及化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村面源污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部分情况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已按照职责提出了整治措施,保证饮用水水质达标,保障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