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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六个积极”确保新农合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有效
作者:县纪委办    文章来源:县纪委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7 


    一是积极推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配送制度。在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狠下功夫,在全州率先实行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统一竞价采购配送制度,达到了规范进药渠道、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等目的。
    二是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密切配合,督促、指导、帮助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一方面,加强药品质量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药品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不留死角,全县县、乡、村三级新农合医疗机构统一实行药品配送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药品质量专项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农合用药开展经常性专项检查,确保广大患者用药安全。
    五是积极抓好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建立、完善安全信用体系档案入手,加强药品使用环节信用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信用意识,提高信用水平打牢基础。
    六是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培训。利用发放宣传材料、以会代训等形式,深入基层,加大宣传力度,使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等相关知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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