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蚕陆续上市,为确保蚕农和收购企业的合法利益,我县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把维护蚕茧收购市场秩序作为促进茧丝绸行业健康发展、努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严把收购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从事鲜茧收购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蚕茧收购资格进行核准登记,从源头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规范收购企业经营行为;为防止投机炒作,争抢蚕茧资源,县经商局、工商局联合认真检查收购者是否按照订单合同规定的区域、价格等约定内容收购,切实维护订单的依法履行,确保蚕农和收购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在蚕茧收购期间,经商、工商、农业等有关单位加强同种植户、收购企业沟通联系,防止收购企业跨区域收购、茧贩子流动收购,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解决监管盲区。四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工商、农业、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在加强对无证无照从事蚕茧收购查处的同时,对产茧区域进行重点监管,实行巡查监管责任制,共同维护蚕茧收购秩序,切实保护蚕农和收购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