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购买机票
1、旅客凭有效证件到文山机场各销售点购买机票或电话预订。
2、“有效身份证件”指旅客购票和乘机时必须出示的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证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户口簿等证件。
3、客票自购票之日起未被使用,则从购票之日起,一年内乘机有效。
4、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按适用成人票价的50%购买儿童票,提供座位。未满两周岁的婴儿按适用成人票价的10%购买婴儿票,不提供座位;如需要单独占用座位时,应购买买儿童票。
5、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机场补票柜台可提供机票变更服务。
二、乘坐飞机
1、旅客需在客票上列明的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90分钟到达指定机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值机
柜台办理乘机手续,托运行李。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30分钟停止办理乘机手续。
2、免费托运行李额: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位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40公斤,公务舱30公斤,经济舱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
3、旅客办理好乘机手续后,通过安全检查,提前进入候机室等候乘机。旅客随身携带行李,物品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4、接到登机通知后,旅客在地服人员引导下登机,服从空乘人员的指挥,对号入座。
三、注意事项
1、随身携带物品: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限制物品乘机。
2、旅客不准在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蚀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四、机场服务
机场补票、乘机引导、候机服务、政务商务贵宾服务、IP电话、文山特产商店、航空货运、地面交通、餐饮、零售、旅游咨询、酒店预订、广告代理等。
文山普者黑机场各部门联系电话:
办 公 室:0876—3896018
航 务 科:0876—3896008
营 运 科:0876—3896038
机 场 科:0876—3896010
计 财 科:0876—3896062
安 检 站:0876—3896061
公安分局:0876—3896019
机场补票:0876—3896069
服务投诉:0876—684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