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情况
为进一步健全横向信息沟通和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助推秸秆垃圾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11月1日,砚山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草拟了关于征求《砚山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便签〔2022〕1号),并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砚山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截至目前,共收到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意见12条,提出意见建议1条,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建议改为: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已按照建议进行了修改。
砚山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废弃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代章)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