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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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建议应当将因历史原因造成的管理九级任职时间不规范如何处理写进行《砚山县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评分标准》 | ||
来信人 | 姚** | 来信日期 | 2022-05-13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076 | ||
信件内容 |
本人与单位XX 2人均为2001年10月9日参加工作(依据砚人劳〔2001〕39号),且均为中专学历,根据事业单位十级职员升为九级职员的条件,一般要求在十级职员岗位上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连续3年考核不低于合格等次,能胜任本职工作,经有权部门批准可升为九级,而人社部门2006年7月认定XX同志为管理九级,XXX同志2013年7月才认定为管理九级,与同一个文件参加工作,同一个文件转正定级为管理十级,而在管理九级认职时间上竟然相差了7年,同等条件下晋级就少了7分)。并于2021年11月向砚山县人社部门提交了相关反映材料,至今未收到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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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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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2-05-26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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