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林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号“关于阿猛镇阿猛村民委对上沟修复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阿猛上沟全长11.6公里,是我县唯一的自流引水流量达 0.3立方/秒的一件引水工程,灌溉面积3800亩,沟渠由于年久失修,目前仅能通水6.08公里,并且淤积垮塌严重,每年栽种季节,输水损失十分严重,下游农田得到不有效灌溉,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为此,在十三届人大一次、二次、四次、五次会议均已提出,充分体现了工程的实施对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对一直未能争取上级资金投资建设给予谅解。
2007年1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做好申请2007年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补助资金准备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县水务局研究决定,将阿猛上沟配套工程作为2007年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进行申报,今年3月由县财政局和县水务局共同编制完成《砚山县2007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州财政局和州水务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衬砌11.6km,渠首流量设计为2.0m3/s。工程预算总投资38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100万元,省级以奖代补补助20万元,其余263万元由州、县和受益农户(投劳折资)自筹解决。工程建成后,解决5100亩农田的用水问题。资料已上报到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但未得到批复。因资金有限,我局补助水泥10t,群众投工投劳完成急需处理的沟段,未完成的沟段,我局将继续上报,争取早日得以批复投资建设。
感谢您对阿猛镇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砚山县水务局,邹加勇
联系电话:3121877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