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龙祥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5号提案“关于严格审批各类商品展销活动的提案”,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外来商品展销活动的开展,对促进市场繁荣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但时有部分商品低劣现象、且开展活动对周边群众带来消防隐患、市容和环境卫生遭到破坏、噪声扰民等行为的发生,给城市的环境卫生管理带来一定影响。为此,我局在2007年对展销活动需要办理的程序进行整理,制定了《外来个体户到砚山开展经营活动责任书》,由城建监察大队监督落实,但由于商品展销人员杂乱,管理上有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加大监督力度,采用要求参展人员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如发生破坏环境卫生、噪声扰民等行为,则扣除一定数额保证金的方法,以整顿商品展销活动。同时,积极动员城区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共同参与搞好我县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
承办人:庞瑞明
联系电话:3122947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