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0号提案“关于在城区增加临时停车位”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我县城区人员集中地段属老城区改造扩建而成,道路较为狭窄,缺乏公共停车场所。随着私家车辆的逐渐普及,城区车流量的增大,解决城区车辆停放问题成为建设及交通管理部门的大事。上届人代、政协会后也提出改善城区停车难的问题,为此2007年内建设、交警两个部门研究,由建设部门拨用城市维护资金在城区划出了180余个停车位。停车位主要划在道路较宽的、人员集中的主干道和次干道上的非机动车道。根据你们提出的提案,我局已在4月1日前夕县城开展迎接建州50周年工作中,和交警部门研究,在主干道又增加了17个停车位,今后还将与交警部门再协调,在城区主街道增加停车位。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
承办人:庞瑞明
联系电话:3122947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