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砚山县支部:
贵支部在政协砚山县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1号提案“关于在砚山城区街道增设公厕”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支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一部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新批建小区和住宅区建设中将公厕设置纳入规划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建盖公厕。由于我县财政资金不足,城区内的公厕一直都是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引资建设。县城公共场所增设移动公厕是方便居民,方便群众的好事,鉴于实际情况,我县将以新丰路、振江路交叉口为试点,拟在6月初完成移动公厕的安装并投入使用。
再次感谢贵支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建设局规划管理股
承办人:罗恩亮
联系电话:3123224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