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粉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8号提案“关于在城区合理规划体育健身场地”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体育健身场地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一部分,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不可缺少的设施。县委、县人民政府已在新批建小区和住宅区建设中将县城体育健身场地设置纳入规划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按规范要求建盖体育健身场地。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县建设局管理规划股
承办人:罗恩亮
联系电话:3123224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