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文委员:
您在政协砚山县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4号提案“关于将书院街县一小至县一中前街道纳入县环卫站保洁”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几年来,砚山环卫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及砚山市民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环卫事业得到了明显发展。但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新修新建路段不断增加,环境卫生管理范围成倍扩大,目前环卫岗位缺员情况比较严重,清洁工人劳动量大,已属超负荷运作。因此,现城区内许多街道尚未纳入环卫日常管理。您所提出的将县一小至县一中前路段纳入环卫站日常卫生保洁建议提得很好。但鉴于砚山环卫实际困难,加之该路段属开发区,待开发建设完毕后,我局将积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增加环卫工人指标,把该路段纳入环卫日常清扫范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砚山县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
承办人:廖振丽
联系电话:3122969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