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4-30-00000168 | 发布机构: | 砚山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2-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砚政办发〔2022〕5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文件 |
关于李有能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砚政任〔20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有能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王世衡 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