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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3-01-00000021 发布机构: 砚山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03-01 废止日期:
文 号: 砚政任〔2023〕2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关于田维梅等五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砚政任〔2023〕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10:1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田维梅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高  艳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登玲  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王祥楠  任县司法局江那司法所所长;

李  原  任县司法局盘龙司法所所长。

    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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