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8-22-000004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2号建议的答复
雷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郊接合部乱偷倒建筑等垃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筑垃圾不断增多,乱偷倒建筑垃圾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我局一直重视对乱偷倒建筑垃圾的治理,近年来秉承着疏堵结合的原则来治理该现象,以引导建筑垃圾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化发展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
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守法意识
一是广泛宣传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养成不乱倒建筑垃圾的良好习惯。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二是深入施工单位、装饰装潢单位、运输企业,宣传解释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通过“送法上门”的宣传方式,向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单位表明了我局整治乱偷倒建筑垃圾的决心。
二、畅通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参与监督
目前,群众对乱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举报可通过12345热线、我局执法大队举报电话3122947等进行受理,对于举报线索,我局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查处,实现从行政单一手段向社会多元共治的转变。
三、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采取“两头守、中间控”的工作方法,建立了路段常规巡查管控和重点稽查渣土运输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昼夜城区巡查、路段设卡、工地值守的全方位、全时段管理。一是守住施工工地,对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备案的工地,安排执法队员对工地出入口进行看守,禁止建筑垃圾随意出场,从源头上进行遏制。二是守住非法消纳场和建筑垃圾倾倒点,对易发生偷倒的点位采取灵活机动、错时巡查方式,加大巡查力度,延长巡查时间,时刻保持严管状态。三是对运输路径进行控制。在城区环城路、进出城干道出入口等区域设置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检查卡点,对过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路线运输和不到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引导车辆将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消纳。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出动人员700余人次,责令整改35起,行政处罚2起,处罚金额1000元。有效打击了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威慑。
下一步,我们将整合管理资源,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的机率。按照“谁生产垃圾,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二是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建筑垃圾违章行为涉及单位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对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无证运输、乱倒乱推建筑垃圾等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显文,0876—313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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