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8-22-000004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雷红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建城区、城郊接合部大型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型车辆保有量持续高速增长,大型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趋突出,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和道路通行安全。近年来,我局将整治大型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列为重点工作内容,联合交警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起草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限制受限车辆进入县城交通管制区的通告》,将大型车辆列入了受限进入城区通行、停放范围,确因需要入城的必须办理入城通行证后方可入城,大幅度减少大型车辆入城通行、停放。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高驾驶人员守法意识,严格按要求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告知驾驶员限制车辆范围,引导大型车辆到城郊停车场停放。对无《临时入城通行证》的大型货车进入城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对外地经过的大货车及时提醒、合理绕行,对道路不熟的外地车辆,详细指明路径,劝返绕行。2022年1月至5月累计检查过往大货车3000余辆,劝返2900余辆,提示教育货车驾驶人3000余人,未办理通行证擅自入城行政处罚3起,处罚金额2000元。三是建设受限车辆入城抓拍系统,对未经批准擅自入城的受限车辆进行抓拍处罚。四是强化联合整治。联合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对新村路口、通广路与民航路交叉路口、三星坝工业园区路口、建设银行周边等大型车辆乱停乱放严重的区域、路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2022年1月至5月责令整改1995辆,强制拖移5辆。通过整治,有效改善了大货车违规入城扰民、乱停乱放的现象,城区道路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大型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清理乱停乱放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显文,0876—313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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