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12-15-00000005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2-1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22年度 |
砚山县民政局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6号建议的复函
周绍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巨美村委会附属楼设施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部门补助,县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项的项目建设资金。申请程序由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向上级民政部门申报,由上级民政部门审批核定后,将补助资金下拨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将资金划拨到审批核定的村(社)组织实施。2018年省民政厅已补助了18万元作为巨美村委会项目建设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全县村(社)为民服务站建设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申报项目,争取一定的补助资金,但资金有限,需要各村委会、社区积极整合其他资金加大建设力度,推进建设步伐。
非常感谢你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关心,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谅解。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