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字解读】《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10:57:00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912

一、《通知》起草背景

为全面做好2024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项目实施推进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有关事项的函》(沪合组办〔2024〕5号)和《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对口帮扶携手兴乡村自选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要求,结合砚山县东西部协作项目实施推进工作实际,下达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一)项目及资金计划

2024年第一批东西部协作项目15个,计划下达资金共计3891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详见附件,各项目名称及下达资金如下:1.平远镇农垦社区标准化奶牛养殖舍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850万元;2.维摩彝族乡幕菲勒村辣椒育苗大棚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680万元;3.江那镇羊街社区融合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700万元;4.维摩彝族乡普底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600万元;5.江那镇脚侧竜村污水治理及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500万元;6.砚山县第一中学双屏便携录播设备购置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19万元;7.砚山县第五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购置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59万元;8.砚山县妇幼保健院救护车购置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28.5万元;9.干河乡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40万元;10.平远镇就业帮扶车间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55万元;11.八嘎乡牛落洞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100万元;12.平远镇狮子山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148.5万元;13.盘龙彝族乡铁厂村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22万元;14.者腊乡龙路及批穴村人畜饮水建设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59万元;15.砚山县乡村振兴干部人才培训项目,投入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30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规范项目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四是要严控项目变更调整。

(二)加强对援滇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督查、检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上海在砚挂职干部,定期对援滇项目资金和实施进度开展全覆盖检查。项目实施执行项目法人(执行人)责任制、资金专账管理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和项目公示公告制。

(三)严格落实项目审计、决算、验收、移交和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要求。以上项目纳入云南省财政资金审计监督体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审计部门开展审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提供项目决算报告,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会同上海在砚挂职干部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接收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后续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后续运行管理措施,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后及时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四、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局要及时将到账的项目资金拨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指导工作。

(二)县审计局要做好各项目的审计工作。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做好项目建设进度统计上报、系统录入、验收及资料档案收集管理等工作。

(五)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要做好项目建设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及统计上报工作。

五、解读材料审定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定人:袁  正,电话:0876-3122402

联系人:何卫平,电话:0876-31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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