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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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县长信箱
统计时间:2024-01-01~2024-05-17 总留言量:65 公开回复量:62

2024-05-08【标题】办理房产证

【答复】吴先生:您好! 您于2024年5月9在书记县长信箱平台反映的问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5月9日批示由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办理,经调查核实,对您提出的信访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砚山天润龙湖城小区(三期)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房产证,请领导协助解决一下”,经我局调查核实,砚山县天润龙湖城小区三期项目,是由云南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三期项目包括27幢、28幢(一楼属于商业性质),48幢、49幢、55幢(属于住宅性质),S10幢、S11幢、S12幢(属于商业性质),50幢、51幢、52幢、53幢、54幢(属于公租房),其中27幢、28幢、48幢、49幢、55幢实测面积与商品房购销合同的面积有出入,按照多退少补进行补退,因云南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进行整个小区的土增清算,导致发票暂时不能开具。针对您反映的砚山天润龙湖城小区(三期)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房产证的信访事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1)不动产权属证书;(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4)分割、合并协议;(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8)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的规定,因该公司不能开具发票,您无法缴纳相关税费,故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待该公司土增清算结束,可以开具发票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及时通知您去办理产权证。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社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08【标题】砚山盛禾烂尾

【答复】彭女士: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是关于盛禾百大烂尾不交房,请问政府时候是解决,确定交房时间的问题。经核实:1.百大商业广场项目分1栋、2栋、3栋共三栋建筑组成,3栋号房屋所处地块因拆迁问题拖延了百大商业广场项目的整体建设的时间。2.由于百大商业广场项目规划的时候为1栋、2栋、3栋整体规划,因3栋地块供地问题我公司为使项目能正常建设,无奈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施工建设方案,将项目分两期进行施工,先开工建设的1栋和2栋为工程一期。因调整为两期进行施工,施工图中人防、消防、给水、电力等分项工程一期和二期要进行调整,以满足分两期施工的要求,拖延了项目的建设时间。3.因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国家金融政策调控,商业用房停贷,购房按揭难以审批,造成了所售房屋的销售回款困难,导致了建设资金的紧缺,影响了项目施工建设进度。4.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经济形式欠佳,房地产市场低迷,项目的商业用房销售情况不理想,致使项目后续建设资金不足,建设进度缓慢造成逾期交房。我局将催促并督促该地产公司加快资金筹措及验收进度,争取尽快交房。 感谢您的留言!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5-05【标题】名下所有银行卡被冻结

【答复】霍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不具体,无法交由相关部门核实办理,建议完善相关反映的问题和信息。 祝您生活愉快!

2024-05-03【标题】先心病治疗费用和报销比例

【答复】汪女士: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之规定,要享受我国的医疗保险待遇,首先须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如果不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均不能享受住院和门诊待遇。 2、我州今年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 1020 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40 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 380 元。今年普通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特殊人群众个人缴费标准为(一)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免交个人参保费用。(二)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资助 120 元,个人缴纳 260 元。(三)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资助 90 元,个人缴纳 290 元,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资助 180 元,个人缴纳 200 元。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 “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按您反映的情况看,你不属于我州的特殊人群的类型,不能享受差额或者全额资助的对象,应按普通人群的标准全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380元的费用。 依据《文山州医疗保险中心关于持续做好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2)文件精神,我州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限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现目前还可以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费,缴费后次月 1 日起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 3、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一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90%;二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80%;三级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60%。省级及省外协议医疗机构起付线1200元,报销60%。未按规范转诊转院诊治的参保患者,其住院起付线不减,报销比例降低。未按照转诊转院规范在州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患者,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2%;未按照规范转诊转院在州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患者,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未按照规范转诊转院在省级和省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患者,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 感谢您的来信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01【标题】音箱扰民

【答复】市民: 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4年5月9日18时27分,我局执法人员到嘉禾路清韵瓷器商店现场调查处理,现场调查时未发现清韵瓷器商店使用音响噪声扰民情况。针对您反映问题,执法人员向店主宣传了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店主如若使用音响宣传时,需调小音量,注意避开休息时段,店主表示知晓。若您再次发现噪声扰民问题,可拨打我局投诉举报电话3122947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4-28【标题】砚山御祥溪谷森林三期

【答复】陆某某: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网站给领导信箱留言的问题已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目前砚山县御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合作开发三期的文山市亚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纠纷,双方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待纠纷解决后才能开发溪谷森林三期。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4-23【标题】请问砚山县有免费的妇女两癌筛查政策吗?

【答复】杨女士:您好! 您咨询的砚山县是否有免费两癌筛查政策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砚山县目前仅有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将于2024年1月16日正式启动砚山县2024年免费“两癌”筛查,筛查对象为35-64周岁适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2023年已免费筛查的妇女不在2024年筛查范围)。 一、免费检查对象:35-64周岁适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2023年已免费筛查的妇女不在2024年筛查范围) 二、检查时间:8:00-11:30,14:30-17:30 温馨提示:周末和节假日正常开展筛查工作(2024年2月9日-14日春节期间休息)。 三、检查地点及咨询电话 检查地点:砚山县妇幼保健院两癌筛查室 咨询电话:0876-3131235 四、注意事项 (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受检前48小时,不行阴道冲洗,不使用任何润滑剂; (三)人流后月经未来潮,不做检查; (四)受检前3天禁性生活; (五)避开月经期; (六)孕妇不做检查; (七)既往患宫颈癌子宫全切术后,需做检查。 感谢您的留言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2024-04-21【标题】关于蚌峨乡多个快递服务点违规收取快递服务费的举报信

【答复】柏先生: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网站给领导信箱留言的问题已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因县级对快递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没有权限,该管理权限由文山州邮政局直接监管,建议您向州级部门行管部门反映,给你带来不便尽请理解。 感谢您的来信留言,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4-21【标题】燃气公司强买强卖非法安装

【答复】李先生: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网站留言板给书记(县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公司证照齐全,收费前向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关于天然气基础设施配套安装费收取价格标准的请示,得到的批复结果为,该项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与用户商定,该公司收费时住户的交费行为属于自愿行为,目前林苑小区只收取了13户的安装费,安装了4户,3户开通使用,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其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此,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而燃气公司自行与物业管理商议便到小区施工架设管道的行为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建议你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燃气公司强买强卖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由燃气主管部门处理,建议你向砚山县综合执法局反映;不经群众同意便非法、趁群众放假休息时间到各户门头、外墙上打眼安装架子铺设管道一事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建议你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支持和信任,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4-21【标题】综合执法局人员问题

【答复】壹铭小商户: 您好! 关于您反映“综合执法局人员问题”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逐一约谈了张姓、李姓执法人员和编外人员,未发现存在向外地经营者要钱要物不还、向亲戚朋友借钱不还行为。为了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强化警示震慑,局机关及局属执法大队于4月底先后召开了纪律作风建设教育会,局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各项有关纪律规定,守牢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决杜绝出现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 因您电话一直为停机状态,无法向您了解信访详细内容。若您有该信访案件更多线索,可拨打我局监督电话0876—3136189进行反映。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